首先看看最高人民检察院最近几年的的工作报告:
2000年《检察工作报告》:依法履行侦查职务犯罪的职责,切实加强办案工作。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、渎职犯罪案件38382件,比上年增加9.4%。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2200人,其中厅局级干部136人,省部级干部3人。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.9亿元。
2001年《检察工作报告》: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、渎职犯罪案件45113件,因职务犯罪被立案侦查的县处级干部2680人,厅局级干部184人,省部级以上干部7人。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7亿多元。
2002年《检察工作报告》: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40195人,在查办的案件中,犯罪数额百万元以上的1319件,涉嫌犯罪的党政领导机关、行政执法机关、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9452人,县处级以上干部2670人,李嘉廷等6名省部级干部依法受到追究。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1亿多元。
2003年《检察工作报告》: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、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07103件。其中,贪污、贿赂、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大案5541件,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2830人。查办了成克杰、胡长清、李纪周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。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0多亿元。
2004年《检察工作报告》: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43490人,贪污、受贿、挪用公款等犯罪大案18515件,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123件。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728人,其中地厅级干部167人、省部级干部4人。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亿多元。
2005年《检察工作报告》:一年来,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3757人,比上年增加0.6%,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35031人,渎职侵权犯罪8726人;共提起公诉30788人;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960人,其中厅局级198人、省部级11人;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5.6亿元。
2006年《检察工作报告》:全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、渎职侵权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1447人,已侦结提起公诉30205人。全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、贿赂十万元以上和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8490人;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99人,其中厅局级196人、省部级8人;追缴赃款赃物和非法所得计74亿多元。
2007年的工作报告尚未出台,就行内人士评估,由于医疗卫生犯罪官员的投入,今年的犯罪数量(人数和金额)会急剧攀升。综述看,国家官员的职务犯罪是遵循着波浪式前进,螺旋式上升着。
如何遏制官员腐败,我认为:
一是改变机制:改变当前权利集于一身之现状,反腐机构统属中央领导;这些机构首先是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,其次是各级监察局,再就是检察机关的反贪污贿赂局、渎职犯罪侦察局。让上述机构工作人员的职、级、权、利等一切待遇不再受地方政府的威胁,让反腐工作人员放心的、无忧无虑的工作。
二是给媒体以充分自由:当今媒体已经显示出巨大的力量,已经是众所周知。许多的官员紧靠面子在维系着自己的权利和地位,他们不怕反腐机构的“传票”,他们最怕的是在媒体上的负面报道。赋予媒体大胆独立的空间,这才是民之幸、国之幸。
三是调整现行的干部制度:这当然是个大课题,不改变和调整,仍会有更多的腐败干部产生。不改变和调整,仍会有更多地庸官产生。
坚决遏制腐败,是我们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。不坚决惩治腐败,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,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,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。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,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,必须十分注重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,维护党的队伍的纯洁。